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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审计报
天津市出台深化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全过程贯通协同工作措施
近期,中共天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审计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全过程贯通协同的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通过加强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贯通协同,健全优化“审事”“评人”监督合力,以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通知强调,要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和整改监督作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要围绕审计计划确定、结果反馈、督促整改、成果运用等环节,锚定健全机制、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要从工作目标、沟通协商机制、协同配合机制、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和审计成果运用机制5个层面,落实好加强审计计划协商、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数据平台赋能、共同提高会议实效、联合反馈审计结果、加强业务交流培训、加强审计整改日常监督、协同开展重点督办、面对面交流审计情况、优化审计结果报告模式、综合用好审计结果等11条具体措施。
通知提出,市审计局与市委组织部应强化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贯通协同。市委组织部要结合调研督导、列席会议、考察考核、整改督办等工作,了解审计整改过程和效果,配合市委审计办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项目组要解读审计报告,介绍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要当面了解审计过程中的“活情况”,既要听经济问题,也要关注问题背后的人为原因;既要看已发现的问题,也要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要重视审计结果,也要注重审计整改情况。对于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委组织部要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切实发挥审计成果和整改情况在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工作中的作用。
(杨易)